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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关于饲料磷酸氢钙的最新公告
【摘要】:
关于农业部2028号公告修改原饲料目录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为维护明胶行业生产正当权益,经协会向农业部积极反映、主动沟通,提出意见,参加研讨,农业部已经决定将明胶企业生产的“饲料磷酸氢钙(骨质)”列入1773号《饲料原料目录》公告,并于2014年1月3日以农业部公告第2038号公告了一下修订内容:
“第14条 修订酸化骨粉[骨质磷酸氢钙]原料名称,特征描写和强制性标识要求,编号为9.6,9
原料名称:骨质磷酸氢钙
特征描述:食用动物骨粉粉碎后,经盐酸浸泡所得溶液,用石灰乳中和,再经干燥,粉碎得到的产品。其中磷含量不低于16.5%,氢含量不高于3%。
强制性标识要求:粗灰分,总磷,酸,氢。
请各企业予以关注,依据农业部公告及时办理新的饲料许可证、减免增值税等手续,以利该产品的正常生产和市场销售。
特此通知
中国日用化工协会明胶分会
2014年2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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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明胶生产与市场的发展状况